贯彻落实上合组织元首理事会精神,根据《上合組织至 2025年发展战略》、《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科技合作协定》(比什凯克,2013年9月)、《上合组织成员国关于数字化和信息通信技术领域合作的构想》(比什凯克,2019年 6 月)、《上合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》(塔什干,2019年11月)、《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数字经济领域合作的声明》(莫斯科,2020 年 11月) 、《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加强科技创新领域合作的声明》(杜尚别,2021年9月),在上海合作组织秘书处支持下,上海合作组织实业家委员会秘书处成立“上海合作组织国家数字科技平台”,由示范项目工作组负责。
平台在上合组织国家开展的项目包括:上合组织国家科技发展基金、上合组织国家科技成果和人才交流基地、上合组织国家信息和人工智能创新中心、发展电子商务、教育等各领域。